(一)办理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需提供如下材料: 1、“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暂住的申请人,还应提供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4、六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二)办理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需提供如下材料: 1、“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表格需具有南京市客运经营资质的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2、南京市辖区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暂住的申请人,还应提供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4、六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5、三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办理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须携带以上材料交至从业资格证报名点(属于江宁、栖霞、雨花运管所管辖的,可就近到所在运管所报名,但交费须至报名点)。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成绩,公布成绩后10日内,由驾驶员携带考核记录至从业人员服务中心(或到提交材料的运管所)领取证件。 从业资格证报名点地址:热河南路101号2楼,联系电话:58771335 从业人员服务中心地址:兴隆大街170号,联系电话:51877300 江宁运管所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1号,联系电话:52106464 栖霞运管所地址:栖霞区栖霞大道11号,联系电话:85393031 雨花运管所地址:雨花区共青团路294号,联系电话:58121101 (三)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需提供如下材料: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表格需具有南京市危险货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2、南京市辖区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暂住的申请人,还应提供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4、六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5、三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6、至少已满2年的南京市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驾驶员须携带以上材料于每月6日至9日交至培训机构指定地点,并在指定时间参加培训、考试,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成绩,公布成绩后10日内,由驾驶员携带原从业资格证或档案、培训合格证书至从业人员服务中心领取证件。 (四)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需提供如下材料: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表格需具有南京市危险货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暂住的申请人,还应提供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驾驶员须携带以上材料于每月6日至9日交至培训机构指定地点,并在指定时间参加培训、考试,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成绩,公布成绩后10日内,由驾驶员携带原从业资格证或档案、培训合格证书至从业人员服务中心领取证件。 培训机构地址:热河南路101号3楼308室,联系电话:58770975,58757165 培训机构报名地址:江宁路18号,联系电话:52209209-2203,83725167 从业人员服务中心地址:兴隆大街170号,联系电话:51877300 (五)办理从业资格证转籍手续: 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转出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2、身份证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3、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4、转往本市其他辖区的,还须提供新工作单位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驾驶员携带以上材料至从业人员服务中心(由郊县运管所核发的从业资格证需回原运管所),由工作人员审核后,将档案调出转往需转出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二、转入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表格需具有南京市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2、南京市辖区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暂住的申请人,还应提供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4、原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5、三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6、未拆封的、合格、齐全的从业资格证档案原件。 驾驶员携带以上材料至从业人员服务中心,由工作人员审核后,核发盖有“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从业资格证专用章”的从业资格证。 从业人员服务中心地址:兴隆大街170号,联系电话:51877300 江宁运管所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1号,联系电话:52106464 栖霞运管所地址:栖霞区栖霞大道11号,联系电话:85393031 雨花运管所地址:雨花区共青团路294号,联系电话:58121101 (六)办理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及变更手续: 需提供如下材料: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表格需具有南京市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加盖公章); 2、南京市辖区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暂住的申请人,还应提供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4、三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5、本人提交的申请补办、变更的说明材料; 6、变更身份证号或姓名等项内容的,还须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内容证明材料原件。 驾驶员携带以上材料至从业人员服务中心(由郊县运管所核发的从业资格证需回原运管所),由工作人员审核后,24小时工作时间后核发盖有“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从业资格证专用章”的从业资格证。 从业人员服务中心地址:兴隆大街170号,联系电话:51877300 江宁运管所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1号,联系电话:52106464 栖霞运管所地址:栖霞区栖霞大道11号,联系电话:85393031 雨花运管所地址:雨花区共青团路294号,联系电话:5812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