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发动阶段 | 2006年10月 | 召开全市征稽系统治理车辆外挂工作布置动员会 | 市处分管领导、征收所领导、各分所、股室负责人 | 传达省厅、市局、市处会议精神,强调治理外挂工作的重要性。布置此次治理工作方案,以及第一阶段工作具体实施步骤。 |
印发“公开信”、宣传品 | 各征收分所 | 以省治理外挂办名义,在全市征稽窗口向大吨位货车、物流、运输公司等缴费人发放公开信、宣传品。 |
悬挂治理外挂宣传标语 | 各征收分所 | 可以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大厅悬挂横幅,营造浓郁的氛围。 |
进行第一次“广场宣传日”活动 | 市征收所领导、征稽人员 | 市征收所组织人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广场宣传,其余区、县分所可在中心广场等处进行治理车辆外挂宣传。 |
对辖区内有可能存有外挂车的单位、个人进行摸底统计,制定、上报走访宣传计划 | 各征收分所 | 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车辆所属单位进行梳理、将有可能存有外挂的单位、个人、地区统计出来,确定需要深入宣传的单位数量,制定出上门走访宣传计划;并于10月31日前上报走访计划到市征收所。 |
启动“我为治理车辆外挂进一言”征文活动 | 各征收分所 | 动员每位征稽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以“我为治理车辆外挂”为题目,写一篇征文,各分所在11月15日以前将稿件报送市征收所。 |
上报治理工作信息 | 各征收分所 | 每周上报的治理工作信息,数量不得低于一篇。 |
每周五对本周治理情况统计 | 各征收分所 | 对本所一周内的宣传数量、疑似外挂车辆情况、回归的车辆数、吨位数、金额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市所及时汇报治理进展情况。 |
召开治理工作例会 | 市处分管领导、征收所领导、各分所、股室负责人 | 汇报外挂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交流治理经验。 |
2006年11月份 | 印发“公开信”、宣传品 | 各征收分所 | 以省治理外挂办名义,在全市征稽窗口向大吨位货车、物流、运输公司等缴费人发放公开信、宣传品 |
按照既定走访计划深入企业宣传 | 市处领导、征收所领导、 各公路站领导 | 走访企业要求领导带队,两名以上征稽人员参加。内容:广泛宣传治理车辆外挂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相关政策,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治理工作;在此期间,发现疑似外挂的车辆,可先进行调查取证、登记,便于日后治理。 |
对征稽人员进行治理车辆外挂的专项培训 | 处法规科、市征收所、 各征收分所、 | 组织对征稽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内容涉及外挂车辆的危害性、外挂车辆的认定、如何调查取证等。 |
对 “我为治理车辆外挂进一言”征文进行评选 | 宣传科、法规科、征收所 | 对收集的征文进行初评,推荐、上报优秀征文。 |
上报治理工作信息 | 各征收分所 | 每周上报的治理工作信息,数量不得低于一篇。 |
每周五对本周治理情况统计 | 各征收分所 | 对本所一周内的宣传数量、疑似外挂车辆情况、回归的车辆数、吨位数、金额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报治理进展情况。 |
召开治理工作例会 | 市处分管领导、征收所领导、各分所、股室负责人 | 汇报外挂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交流治理经验。 |
2006年12月份 | 印发“公开信”、宣传品 | 各征收分所 | 以省治理外挂办名义,在全市征稽窗口向大吨位货车、物流、运输公司等缴费人发放公开信、宣传品 |
加大对我省2007年缴费优惠政策的宣传 | 各征收分所 | 在征费大厅公示、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2007年开征信息和缴费优惠政策,促使车辆回归。 |
上报治理工作信息 | 各征收分所 | 每周上报的治理工作信息,数量不得低于一篇。 |
每周五对本周治理情况统计 | 各征收分所 | 对本所一周内的宣传数量、疑似外挂车辆情况、回归的车辆数、吨位数、金额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市所及时汇报治理进展情况。 |
召开治理工作例会 | 市处分管领导、处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征收所领导、各公路站分管领导、各分所、股室负责人 | 汇报外挂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交流治理经验。 |
2007年 1月份―3月份 | 印发“公开信”、宣传品 | 各征收分所 | 以省治理外挂办名义,在全市征稽窗口向大吨位货车、物流、运输公司等缴费人发放公开信、宣传品 |
按照既定走访计划深入企业宣传 | 市处领导、市征收所领导、各公路站领导 | 走访企业要求领导带队,两名以上征稽人员参加。内容:广泛宣传治理车辆外挂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相关政策,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治理工作;在此期间,发现疑似外挂的车辆,可先进行调查取证、登记,便于日后治理。 |
在春运期间,组织人员到车辆集散地宣传 | 市征收所、各征收分所 | 春运期间,在车站等密集地区组织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手册 |
上报治理工作信息 | 各征收分所 | 每周上报的治理工作信息,数量不得低于一篇。 |
召开行风监督员、车主会议 | 市处分管领导、市征收所 | 听取行风监督员、车主对治理工作的意见。 |
每周五对本周治理情况统计 | 各征收分所 | 对本所一周内的宣传数量、疑似外挂车辆情况、回归的车辆数、吨位数、金额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报治理进展情况。 |
每月召开治理工作例会 | 市处分管领导、市征收所领导、各分所、股室负责人 | 汇报本月治理外挂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交流治理经验。 |
调查取证阶段 | 2007年 4月―6月 |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 市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公路站站长、市征收所领导、各分所、股室负责人 | 汇报第一阶段治理外挂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交流治理经验。 |
进行第二次“广场宣传日”活动 | 市征收所领导、征稽人员 | 市所组织人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广场宣传,其余区、县分所可在中心广场等处进行治理车辆外挂宣传。 |
建立可以联网查询的动态管理外挂车辆档案库 | 市征收所 | 利用现有征费网络、建立动态档案库,便于调查取证内容录入,查询。 |
各分所公示外挂车辆举报电话 | 市征收所、各征收分所 | 主动接受群众举报,有条件的可以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形成外挂车辆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
根据第一阶段摸底的初步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已经掌握充足证据的,要将对资料整理、录入、汇总、分析。 | 各征收分所 | 严格按照外挂车辆的认定标准,进行调查取证,一经确认立即录入档案库,并进行动态调查(了解车辆的行车路线、停放地点等),便于日后定点治理。 |
调查本辖区内是否存有外挂中介机构 | 各征收分所 | 从调查到的外挂车辆入手,顺藤摸瓜,调查辖区内是否有组织车辆外挂的中介机构; |
“五一”黄金周期间集中宣传 | 市征收所、各征收分所 | 在市局、市处的组织下,在车站人群密集地区组织治理车辆外挂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手册 |
开展治理车辆外挂工作期间的问卷调查 | 市征收所、各征收分所 | 根据上级下发的问卷,征求社会各界对治理车辆外挂的意见和建议 |
上报治理工作信息 | 各征收分所 | 每周上报的治理工作信息,数量不得低于一篇。 |
每周五对本周治理情况统计 | 各征收分所 | 对本所这一周的调查数量、外挂车辆情况、回归的车辆数、吨位数、金额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市所及时汇报治理进展情况。 |
每月召开治理工作例会 | 市处分管领导、市征收所领导、各分所、股室负责人 | 汇报本月治理外挂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交流治理经验。 |
集中治理阶段 | 2007年 7月―10月 | 第二阶段工作总结 | 市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公路站站长、市征收所领导、各分所、股室负责人 | 汇报第二阶段治理外挂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交流治理经验。 |
开展路查,打击车辆外挂 | 市征收所、各公路站 | 各分所采用源头稽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时间,组织人员积极开展治理车辆外挂工作。稽查时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发现的外地车先到我市的外挂车辆档案库中查询,快速辨认是否是外挂车辆;对疑似外挂的车辆,也可以拦车询问,发现外挂车辆,决不放过。 |
集中力量,打击大型外挂群体 | 处法规科、养路费征收所、路政、各公路站 | 对大型外挂单位,分所治理有困难的,上报市所,由市处组织力量,请公安配合专项治理。 |
联合有关部门,打击外挂中介 | 市征收所、各公路站 | 对辖区内的外挂中介机构,可以请当地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联合取缔。 |
“国庆”黄金周期间集中宣传 | 市征收所、各征收分所 | 在市局、市处的组织下,在车站人群密集地区、车辆集散地组织治理车辆外挂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材料 |
上报治理工作信息 | 各征收分所 | 每周上报的治理工作信息,数量不得低于一篇。 |
每周五对本周治理情况统计 | 各征收分所 | 对本所这一周的稽查的外挂数量、回归的车辆数、吨位数、金额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市所及时汇报治理进展情况。 |
每月召开治理工作例会 | 市处分管领导、市征收所领导、各分所、股室负责人 | 汇报本月治理外挂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交流治理经验。 |
总结提高阶段 | 11月―12月 | 阶段性宣传总结 | 市处分管领导、市征收所领导、各分所、股室负责人 | 对前阶段治理车辆外挂工作进行总结 |
收集治理期间的文字、图片、 音像资料 | 处宣传科、法规科、市征收所、各征收分所 | 收集各类资料,制做治理车辆外挂工作专项汇报材料 |
治理车辆外挂的宣传总结工作 | 市处 | 对治理车辆外挂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对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