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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市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05年是省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之年,也是实现南京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五年反腐倡廉工作目标的关键之年,南京交通确定了“优化基础设施结构,强化交通行业管理,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为‘十运会’提供有力的对外交通保障”的奋斗目标,全市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九次全会精神,依照《建立市交通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以打造廉政交通为目标,坚持以创建交通廉政文化为突破口,深化廉洁自律教育,坚持以量化考核检查为手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加强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加强对交通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监督,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和谐的交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以创建交通廉政文化为突破口,深化廉洁自律教育

    l、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必须把反腐败理论教育、党政纪条规教育、正确的权力观教育贯穿于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始终,充分运用正面典型激励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正面典型教育主要开展向任长霞、牛玉儒、许振超、李瑞等同志学习。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主要组织观看警示录像片、典型案例剖析、听取服刑罪犯现身说纪说法等,教育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2、开展创建廉政文化活动。开展评选第四届交通系统十佳廉洁奉公先进个人活动,通过评比、表彰、宣传勤政廉政、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以廉洁教育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确立客观、公正、健康、向上的社会共识和价值取向。针对交通工作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交通廉政文化研讨活动,努力在南京交通形成 “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文化氛围。

    3、拓展廉政建设宣传阵地。依托南京交通网,设立南京交通纪委、监察、审计网页,通过网络渠道实现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传递教育资料、下达工作计划、查询纪律条规等各项功能,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成果,及时表彰和宣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发挥舆论宣传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

    4、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所有处级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格执行中纪委五次全会规定的“五个不准”。在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四个重点:一是坚决刹住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二是严令禁止和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子女出国(境)上学、买房、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严格实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要按照《南京市交通局关于处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如实报告;四是全面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在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公职人员中全面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招商引资和重要接待活动除外)。各单位不得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

    5、深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规范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将年终述职述廉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个人述职述廉与群众评议、工作考评相结合,提高述职述廉的实际效果。各单位每年要召开一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6、建立健全干部谈话和诫勉制度。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纪委负责人要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方面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对领导干部在廉政勤政、履行职责、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表态,应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存入廉政档案。

    (三)加强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

    7、深化交通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完善交通重点工程纪检派驻制度,落实航道重点工程纪检派驻制度。加强派驻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派驻工程纪检监察组工作机制,既要加强监督,又要做好服务。今年重点加强对工程质量、计量支付、变更设计、资金拨付、重要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持在重点工程项目中设立党支部,发挥党支部在工程一线廉政建设的核心保障作用。积极探索“纪、警、建”联廉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并逐步向各重点交通工程推广。

    8、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制度。市局增设“南京市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办公室”,划拨专项工作经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区县交通局也要增设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办公室,局农村公路巡查办公室与局纪委(监察、审计)合署办公,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没有实行纪检派驻的其他公路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所有交通工程都置于纪检监察的直接监督之下。

    9、完成《交通建设项目综合管理系统》研发工作。局纪委、监察和审计积极参与该系统的需求调研和软件开发,借助该系统提供的便利,努力把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与工程管理有机的融为一体,在规范管理中实现有效监督,在严格监督中完善管理,今年六月,完成一级平台和部分二级平台的开发,年底前全面完成系统研发工作并进行实际应用。

    10、实行工程建设领域廉政资信告示。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档案查询与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检发[2004] 64号)精神,在《交通建设项目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登录工程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行贿行为允许公众通过网络查询其廉政资信信息,方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审核其廉政资信情况。

    (四)加强对交通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监督

    11、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组织市交通系统人大、政协行风监督员视察、检查交通工作,定期通报情况,及时听取批评建议。由局作风办、纠风办牵头,定期安排上路督查,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重点地段实施重点督查,定期下发行风督察通报和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

    12、加大交通行政监察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实施条例》,继续推行厂务公开、事务公开、政务公开,推行交通政务首问(接)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期办结制,切实增强交通公职人员和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行风、作风的根本转变。

    13、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在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企业改革改制中加大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抓好15个重点效能监察项目,促进交通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政勤政、高效务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堵住建设、改革、管理中的漏洞,提高行业(企业)管理水平。

    (五)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14、完善年度审计制度。认真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6个以上。贯彻执行交通部《交通行业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规定》,积极开展局属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年度审计,促进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局拨专项资金年度审计制度,针对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每年对专项建设资金、交通规费返还资金等局拨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专项审计调查,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使用效益。

    15、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任期内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通过年度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内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规范的经济行为,及时督促整改。每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作为干部任期年度考核、单位评优进位和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依据。通过任期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建立一套可靠的预警机制。

    16、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制度。贯彻《江苏省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将交通系统内的基建项目置于全面的审计监督之下。从招投标阶段开始介入,对纳入市局年度计划的各项交通工程项目和系统内各单位自建的房建等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监督,通过开工前审计、年度决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全程跟踪审计监督,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基建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规范管理行为,严格控制预算。

   (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7、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教育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中认真执行“五个不准”,特别要防止发生多头上路执法、重复罚款问题。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坚持纠建并举,保证公路河道安全畅通,进一步提升交通行业形象。

    18、防止发生拖欠征地拆迁补偿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针对拖欠农民征地拆迁补偿款问题,对补偿资金的政策标准、丈量面积、兑现情况实行“三公开”。派驻组牵头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建立专项举报制度,督促项目经理部与施工队签订承诺书,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按时发放。

    19、拓展交通96196服务热线监督协调功能。发挥热线的独特作用,在为市民提供各项交通行业信息服务和受理交通行业举报投诉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为市民及时解决各类交通问题,提高交通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利用热线短信群发功能,向局管干部发送节日问候、廉政提醒短信,让廉政提醒和廉政监督更加贴近党员领导干部。

    (七)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

    20、加强信访信息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重视群众信访工作,严肃认真负责的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核实,重视案件统计分析等基础性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月度统计、季度分析、年度总结工作,分析案件的特点、规律、趋势,从中掌握行风建设、廉政建设中的规律性问题。对市纪委、省厅纪检组、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局纪委监察室和交通服务热线转办的投诉举报件,有关单位要认真查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上报,以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21、加强信访监督工作。对来信来访中反映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一般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的问题,通过发提醒通知书,找本人诫勉谈话,要求讲清问题,或者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等方式,最终达到教育本人,告诫、警示本人的目的。对拒绝信访监督,不能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错误不承认、不纠正的,经了解、核实后,要给予适当处理。

    22、加大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办科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贪污、受贿以及严重失职、渎职案件,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查处案件、执法执纪工作中,加大对涉案款物追缴和经济处罚的力度,探索建立对违法违纪人员限制或剥夺特定领域从业资格的制度。

    23、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协作制度。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协调工作,完善与内部审计部门协作查办案件机制,综合运用审计部门和其他执纪执法力量,研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特点规律,形成整体合力查办案件。主动与检察、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理顺案件查处过程中的协助、移交和反馈渠道。

    三、保障措施

    (八)坚持以量化考核检查为手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

    2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为载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工作任务、责任指标以量化形式纳入责任状目标考核。健全和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进行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并严格考核奖惩总现的激励机制,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设立廉政建设奖励基金,形成激励廉洁、约束腐败的长期效应。

    25、建立健全考核检查制度。制定实施《南京交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确定量化管理考核目标,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局机关其他部门参与的反腐倡廉绩效考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明查暗访、重点抽查,年中、年底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评比,向局党委和行政、工交纪工委、市纪委、省厅纪检组逐级报告检查考核结果。


    26、建立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主要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不得参与年度先进评比、通报批评等方法进行追究;下级干部违法违纪,其上级领导或分管领导也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责任追究主要采取诫免谈话、责令检查、取消年度先进评比资格、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综合运用法纪、考评、经济等手段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落在实处。

    (九)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7、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单位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把提高干部工作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外出学习考察的形式,努力在实践中提高学习知识与时俱进的能力,营造反腐倡廉良好工作环境的能力,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的能力,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系统联动和协调推进的能力。继续把改进工作作风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倡导创新、鼓励创新、推进创新,力争在市纪委开展的“创新奖”评选活动中,创出交通的品牌。

    28、加强纪检监察内部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项规定》和全省《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工作纪律。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派驻重点工程纪检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派驻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扬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继续把南京交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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