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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管处发出致轻(微)型封闭货车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

 经营者朋友:
    你们从事轻(微)型封闭货车的经营,为我市短途货运及配送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满足社会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发挥了积极作用,你们中的大多人自谋职业、自食其力,为缓解就业压力作了一定贡献,为此,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秋10月我市即将迎来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迎接十运会、建设新南京”再动员大会精神,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以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城市形象迎接“十运”盛会。我们郑重的向全市轻(微)型封闭货车经营者发出倡议,希望你们规范守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自觉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以优质的服务、合理的收费,讲诚信树形象创品牌,为举办“十运”盛会增光添彩。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遵守货物运输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安全行车,守法经营。
    2、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对破损标志及时维护更新。增强车容卫生意识,强化“人人是窗口,车车是形象”的观念,自觉做到不洁车辆不出门、不上路。
    3、不占道违规经营。在港站码头及货源集散地待运时,应有序停放,做到不影响交通、市容和百姓出行。
    4、不擅自加装车厢座位和拆卸隔离护拦;不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不擅自将车辆转交他人经营。
    5、不超越《道路运输证》核定的范围经营,不从事客运,不人货混装。一经查实载客、扰乱客运市场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还将做出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处理。
    6、实行集约化经营特别是在轻型封闭货车招投标中的中标企业,要实行统一管理、严禁挂靠经营;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人员经营行为的监督,“管好自己的车、带好自己的人”。
    南京市运管处将进一步加大运输市场的整治力度和提高市场监控能力,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和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重点查处违章带客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运输市场秩序,为迎接“十运”盛会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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