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包车客运管理工作,规范包车客运的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凡起讫点在本市范围内(含江宁、浦口、大厂、六合、高淳、溧水),从事包车客运经营的单位,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到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客运科进行登记,地址:下关区热河南路101号4楼402室,电话:58754782;咨询电话:58592360。 我处对登记并审查合格的单位,办理从事包车客运的经营许可手续;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包车客运经营的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