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富民强市”战略目标,促进道路旅游客运市场发展,优化道路旅游客运市场资源配置,引导企业集约化经营,提高道路旅游客运服务质量,根据省交通厅运管局批复精神,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将对今年投放市场的260辆道路旅游客车经营权进行服务质量招标。 一、 招标数目 本次招标共有48个标的260辆中高级道路旅游客运车辆经营权,分为三类:A标、B标和C标。A 标170辆,B标10辆,C标80辆,其中A标每5辆6米以上的中高级道路旅游客运车辆的经营权分为一组,共34组即A1-A34;B标每1辆6米以下的小型中高级道路旅游客运车辆的经营权作为一个标的,分为B1-B10;C标每20辆6米以上的中高级道路旅游客运车辆的经营权分为一组,共4组即C1-C4。 已在我市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客运班线企业(旅游企业)投标人(以下简称老户)只可投标A标、B 标,但B1-B10标的不单独招标,申请两组以上A标的的可同时申请B标的,投标人最多只能投3组A标的和3组B标的;其他投标人(以下简称新户)只可投标C标。 招标车辆经营权营运年限为6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南京市内已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客运班线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或已在南京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关于从事省际旅游经营市场准入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在外省市注册但实际经营地在宁,并拥有20辆以上旅游客运车辆的道路旅游客运企业。 2、投标人具有独立自购车辆的经济能力,资产须达到200万元以上。新户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上车。 3、在外省市注册拥有20辆以上旅游客运车辆的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参加投标的,中标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上车,但转入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4、被列为省级“重点单位”,或者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交通行车事故,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处理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具备投标资格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标对报名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意向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前来报名(不能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为无效资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企业2004年度或2005年11月财务报表、银行流动资金证明;外省市注册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营运车辆证明(须当地运管部门鉴章)。 意向投标人应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运管处对证明材料的保密性负责,保证不对外泄露。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2至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南京市热河南路101号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客运科。 报名联系电话:025-58754782。 报名审查合格的意向投标人才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5年12月26日上午8:30-10:00 。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交通大厦20楼南京交通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号-1。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05年12月26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南京交通大厦20楼南京交通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 七、评标结果公示 中标单位名单将在南京交通执法公示网(www.zfgs.gov.cn)上公示。 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