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定。
2、根据市交通局和省厅质监站总体工作计划,制定本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对本辖区内 新建和改扩建的交通建设工程及其配套服务设施和附属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
3、建立全市质量监督网络,对区县质量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4、负责辖区内交通工程监理单位和人员、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各项目工地试验室的资质资格 管理工作。
5、参与交通工程项目的设计会审,参与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管理。
6、参与交通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并监督检查中标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7、组织交通工程质量检查、互查和评比,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工程质量方 面存在的问题。
8、主持对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评定和鉴定,并参与工程的交、竣工验收。
9、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10、参加辖区内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质量鉴定和评审工作。 地址: 南京市交通大厦十九楼 邮编:210008 电话: 025-83194569、8319457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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