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南京地区的实际,起草制订实施细则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掌握南京地区道路运输市场情况,做好客、货运输运量的调查研究和平衡,提出南京地区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 三、按照管理权限审批道路客、货运输业、搬运装卸业、运输服务业的开、歇、停业,核发道路运输证、许可证、货物运单和非机动车标志牌,统筹安排道路客、货营运线路。 四、负责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组织实施营运车辆新增、更新审批、技术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规划和管理全市客、货运站、场。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重点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和战备、救灾、抢险、春运等公路客、货运输的组织及运输合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业(含搬运装卸业、运输服务业)的价格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发放管理公路运输单证,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规费,代征有关税费,对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质量实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实施营运车辆新增、更新审批工作,负责道路客、货运站点的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管理工作。 八、协调地区之间的道路运输管理关系,对口审批公路客运线路。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道路运输市场,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旅客、货主及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南京下关热河南路101号 邮编:210011 电话:025-58592378 传真:025-58755167 南京市交通局运政稽查支队 主要职责: 根据苏政发[1992]142号"关于撤销道路检查站加强源头管理的通知"和苏交运[1993]2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道路稽查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市交通局运政稽查支队是市交通局主管全市规费稽征,运政管理和路政管理的交通稽查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道路运输和交通规费征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起草制订实施细则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流动检查交通规费的缴纳情况和运输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路产路权。 3、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交通道路稽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交通规费稽征、运政管理和路政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起草、制订工作。 4、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各项交通道路综合整治和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查处各类举报的交通违法违章案件和公路"三乱"行为。 5、负责持《江苏省道路检查证》上路依法检查车辆交纳交通规费的情况,对欠交、漏交、拒交、逃交规费者依法进行处罚。 6、负责对一区四县交通道路稽查队进行业务指导。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108号B座 邮编:210042 电话:025-85287708 传真:025-84809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