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汽车维修行业、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起草制订实施细则和地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包括挂车、半挂车、特种车、摩托车)修理、维护、专项修理和技术性能检测的各类业户(包括部分对外承修、各企业事业单位承担自修的、各汽车制造厂售后维修服务的)以及全市民用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包括教练场地经营业户)的行业管理。
三、研究制订本行业的发展规则,加强维修、驾培供求关系的宏观调控以及信息引导,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四、实施对汽车维修企业和驾驶员培训单位的开业、歇业资格审核,做好日常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应用工作,提高修车和驾培质量。
五、负责对全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立项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六、搞好行业内的各类技术服务,进行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行业内的横向联合,推动专业协作。
七、培育和发展维修和驾培市场,推行合同修车,协调处理汽车维修质量、驾驶员培训质量和价格纠纷,查处各种违反行业管理法规的行为,保护修车者、学车者及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南京下关热河南路101号 邮编:210011 电话:025-58756136 传真:025-58756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