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有关管理规定;编制港口总体规划;对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对港口建设市场秩序进行监管,对港口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对港口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督和管理;划定港区内危险货物作业泊位、库场的区域范围,并实施监督;征收和代征国家行政性费收;对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军事及抢险救灾等物资的运输;负责港口信息的汇总、统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港口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地址: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2101、2102、2103、2104、2105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194263 |